近日,一位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的朋友在談及與貧困戶結對幫扶工作時,不無自豪地說,他今年已給這位結對的貧困戶送了三千元錢,還送了不少的衣服、農資等物品,自己還因此被評上了結對幫扶的先進個人。筆者不禁想:“結對幫扶”難道就只是“給錢送物”嗎?
近年來,脫貧攻堅在各地如火如荼開展,廣大黨員干部紛紛走出機關,深入基層,深入農村,積極開展與貧困群眾結對幫扶活動。這既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更是在干群之間架起了一座連心之橋。
然而,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一些黨員干部對“結對幫扶”的認識存在著一定的偏差和誤區(qū)。有人認為,給貧困戶送點錢、送點物就算是幫扶到位了。于是,一年下來,不是逢年過節(jié)的時候去貧困戶家中送點慰問金,就是買些化肥、衣服等物資送上門。這種送錢送物式的幫扶形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貧困戶的經(jīng)濟困難,但對于許多貧困戶來說,這只能是解一時燃眉之急,難以起到長效幫扶的作用。
一些貧困戶之所以難以脫掉貧困的“帽子”,關鍵是缺乏家庭經(jīng)濟增收的來源。許多貧困戶苦于沒有一技之長,想發(fā)家致富,卻往往力不從心,因而一時難以擺脫貧困的現(xiàn)狀。因此,筆者以為,我們的幫扶干部在適時適當“給錢送物”之外,更要根據(jù)貧困戶的家庭實際情況,做到精準結對,精準幫扶,多出“金點子”,多送“技術”,幫助其找到一條擺脫貧困的新路子,并激發(fā)其內生動力,讓他們從“被動接受”變成“主動作為”,從而走出“年年結對年年貧”的死胡同,擺脫貧困并達到致富奔小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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