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議
余明輝
據(jù)《南國早報》報道,近日,廣西印發(fā)《廣西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不可支出的9項內(nèi)容,包括行政事業(yè)單位基本支出;購買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等。《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出臺后,廣西成為全國首個按要求修訂完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省份。
廣西的這一舉措無疑是對脫貧攻堅制度具體執(zhí)行的配套措施,具有多重現(xiàn)實意義。
首先,體現(xiàn)積極嚴管態(tài)度。和其他專項資金一樣,各級各地對扶貧資金都有相對明確的適用范圍和禁用范圍。此次廣西針對扶貧資金單獨推出正面清單(可開支的范圍)和負面清單(不可開支的范圍,即“扶貧資金開支禁區(qū)”),是在對以前相關制度的再次明確重申,更是在進一步織密制度“籠子”,凸顯了有關方面嚴管扶貧資金的積極堅決態(tài)度。
其次,具有明確的現(xiàn)實針對性和必要性。眾所周知,脫貧攻堅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務和民生工程,必須把有限的扶貧資金用好,用在刀刃上。也正因此,扶貧資金開支清單明確更加直接的開支項目和禁用范圍,無疑具有現(xiàn)實針對性和必要性。
再次,具有全國的示范意義。各地脫貧攻堅工作都正在全面緊張進行中,相關配套政策也已出臺了一批又一批,但針對扶貧資金明確劃定可開支范圍和不可開支范圍的省份還很鮮見。此次廣西出臺這一規(guī)定,對各地加緊出臺類似規(guī)定具有示范借鑒意義。
第四,具有現(xiàn)實警示作用。作為一項專用資金,扶貧資金也和其他一些專項資金一樣,雖然已有諸多的制度規(guī)范,但就現(xiàn)實的經(jīng)驗看,一些相關資金使用還存在著問題,甚至存在“跑冒滴漏”等現(xiàn)象。針對扶貧資金使用出臺專項的管理規(guī)定,尤其是劃定“扶貧資金開支禁區(qū)”,其實就是在有力地警示覬覦者,別在這方面起歪心。
總之,針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出臺正面、負面清單,是對國家相關要求的具體體現(xiàn)和落實,希望這一制度落實到位,確保我們最終順利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
(責任編輯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