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從市財政局獲悉,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本市免除普通高中包括民辦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目前,本市共有免學雜費對象1851人,其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34人、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90人、農村低保家庭學生1727人。
據了解,免學雜費對象為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市、區(qū)兩級財政部門按照免學雜費學生人數和免學雜費標準,對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給予補助,對民辦學校,按照享受免學雜費政策學生人數和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今年,全市共安排財政補助資金101.2萬元,財政補助標準為547元/人·學期,相關補助資金已及時撥付各高中學校。對于已收取2016年秋季學期學雜費的已辦理退費。
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是完善助學政策體系、推進教育機會公平、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實施精準扶貧幫困的重要舉措。市財政局將會同市教委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及時安排撥付財政補助資金,確保教育扶貧政策落到實處。(北方網編輯王舒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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